得到她的理解,但是毫无效果,母亲依然万分固执地认为,偷奸是件伤风败俗的事情,不但不能写,连说说都让人害羞,让我另找一个光明正面的故事来写,像雷锋舍己救人之类的。
得不到母亲的支持,我只好独自来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了,事过多年,许多细节都已模糊不清,待要向母亲求证,她又缄口不语,不吐一字,这让我好生为难,万般无奈之下,只好采用虚构策略了。
刚动笔,就遇到一件要命的事,我竟连男女主人公的名字都记不得了。
我在记忆里苦苦追寻,几次要想起来,又被窗外猫儿的叫春声给打断了,再要寻时,已经渺无踪迹了。
不得已,我只好改用化名,不过这也有个好处,如果当事人碰巧看到了这篇故事,也不会来找我麻烦,谁愿意把这种事往自己身上套呢,指名道姓的话就不一样了,人家要是脸皮厚点说不定会把我告上法庭,说我造谣诽谤,要赔偿精神损失,运气不好说不定还要坐牢,那样的话就真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了。
为了安全起见,我决定不光是主人公,故事中的所有人物也统统用化名,奸夫叫赵甲,淫妇叫潘乙,那只可怜的王八则叫张丙。时间是深冬的一夜,地点在一座交通不甚便利的小村子里。
那天是潘乙舅舅王二的五十大寿,王二是村里的支书,一向惜财如命,那天竟破天荒地摆了六十多桌酒席,村政府楼上楼下院坝子里都挤得满当当的。
村里每家每户都派了分子,少的几十,多的几百,连村东头的叫花子何四也来凑了分子,没办法,村支书面子太大,不敢不来,既然都送了礼,大家就都敞开肚子大吃大喝,每个人都撑得像临盆的孕妇一般,饱醉而归。
那天张丙心情大好,酒也喝得特别多,别人都腆着肚子一个一个回家去了,他却趴在桌子上像一摊烂泥,动弹不得了,老舅见他醉成这样,只好将他扶到自己床上去,并让潘乙留下来侍候他。
潘乙推说第二天要送孩子去读书,委婉地拒绝了舅舅的建议,到床边叮嘱了张丙几句后,就带着孩子匆匆走了。
潘乙没有带孩子回家,而是把他带到了两公里外的外婆家里。
开门后,老两口都有些诧异,潘乙告诉他们女婿喝醉了,正躺在舅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