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在灭吴之前,越国本身绝不会针对自家的天才,但消息泄露到外国,难免会引发有心之人的忌惮,这就需要强而有力的手段进行遮掩,尽可能留出更多的发育时间。
仔细考虑之后,赵青准备抽空展开一项“伪造年龄”的计划,打算把自己对外显露的年龄改大不少,且结合郑旦年幼时得到一篇高深功法的经历,“假扮”成她的同门师长,也因此在郑旦当初遭遇危险时出手相救;
虽说这些内容仅能瞒过外国人,瞒不过越国的高层,但进一步营造一个可预测性高,低威胁度的人设,真要干大事之时,则改用马甲出手,亦可取得良好的效果,减少未来可能的麻烦。
而这一系列操作的前提,首先便得是增加自己与郑旦接触的时间,传授她高明的武学,以证明确有这样一个隐世宗门,快速提升她的修为,从而顺带提高其处理复杂事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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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关未来的畅想,毕竟是很久之后的情况,就现下而言,当赵青跟郑旦约定了第一次学剑的时间之后,她们首先需要处理的事情,还得是打坏地面所导致的赔偿。
交手时造成大范围的余波破坏,若在深山老林之中也就算了,但在此处繁华都市的区域,打坏了方圆上百丈的地面,让大量距离较近的普通人胆战心惊,影响了码头的正常营业,肯定是得合理赔偿的。
就算是那些白鹿剑院的剑师,因剑阵被破、飞剑受创、心神反噬而导致的损失,由于战况扩大化的起因是郑旦要对付侍频全部手下,且对手未曾明确答应的缘故,也得支付部分疗伤的费用。
江湖中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的个人私斗,通常是国家所不提倡的,认为这样会破坏法纪、引发社会混乱。
出于禁止私斗会压抑国内尚武、好勇风气,削弱民众血性的原因,且考虑到各大宗派势力的存在,当今天下诸国,基本上都默认公平公正的决斗并不违法,但必须得留给受损的败方一定的补偿。
因此,在有官府监管的区域内,如果事情不大的话,人与人之间的打斗一般是点到为止,尽量以无伤制服对手为先,以免出现“损人不利己”的结果。
而若是到了商鞅严惩私斗,大力宣传“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