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表现的最为夸张的几个人说道:“约翰逊,布朗,你们两个人有多久没锻炼了?”
“作为学术研究工作者,保持一个健康的体魄是非常必要的,毕竟身体是研究最大的本钱。”
“你们才二十出头的年龄就已经这么弱鸡,以后又能坚持多久?”
这时,贝拉又很不合时宜地插了一嘴:”陆博士说的多对啊!一个男人连几分钟都坚持不到,这是多么弱鸡啊,你们俩都要向他多学着点,不持久一点是没有女孩子欣赏的。“
此言一出,刚刚还比较正常的气氛瞬间来了一个大转弯,来到了一个奇怪的状态。
做完热身运动,约翰逊就已经趴在草坪上大口喘着气。
他看着陆时羡颇为感叹地说道:“陆博士,与你接触越久我就越感觉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
“过去我不认识你就算了,但当我那次回去在检索网站上查了一下你的文章之后,才发现差距是这么的大。”
约翰逊来自北欧的芬蓝,今年刚从研一升到研二,但算起来他的年纪比陆时羡还大一岁。约翰逊并没有跳级,但能够从遥远的芬蓝来到耶鲁读研,无疑证明了他的优秀程度。
但他现在见到了陆时羡之后,过往的一切骄傲都被无情地打碎。
这也是他们这么多研究生包括助理教授在内对陆时羡颇为信服的重要原因。
此时,约翰逊颇为好奇地问道:“陆博士,请问你是怎么做到刚上大学就在自然子刊上发表你的第一篇论文的。
“你那篇《炎症条件下,一种gpcr在细胞免疫功能调节的作用》论文我仔细研读了一下,我发现我现在居然都写不出来这种水平的文章”
这个问题一出来,其余人都张大耳朵想知道问题的答案,显然都已经有所了解。
陆时羡呵呵一笑,颇为不好意思地向他坦白。
“实际上,这并非我第一篇论文。”
正当几人心说原来如此的时候,传来陆时羡轻飘飘地一句。
“其实我在高中时期就已经发表过一篇论文,只不过层次太低,你们无法看见而已。”
但这句话一出,没想到他们更加绷不住了。
尼玛这就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