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骨,记得把我和他埋在一起。”
“为什么?”众人震惊的看向她。
“为什么……”
崔莺儿看着阴沉的天空,一时愣住了——
七岁,家里闹了兵灾,父母家人惨死,一个兵头的大刀已经砍向她,结果却被一个中年大叔救了。
那个大叔长的好吓人,但神色却一点也不吓人,他的大手很暖和,说的话也很温和:“跟大爷走吧,大爷以后管你吃饱睡好。”
“呜……嗯。”
从那以后跟着大叔走南闯北,饥一顿饱一顿,根本不是大叔说的那样吃饱睡好,但她却感到无比的安全与开心。
后来她就莫名其妙做了女山贼!
直到十四年前,大叔出去了,三个月后才回来,怀里抱着个穿着锦衣玉带、一脸贵气、鼻涕邋遢的三四岁小男孩。
大叔指着小男孩无比严肃的告诉她:“这小家伙以后是你的弟弟,你要好好照顾他,将来等他二十岁没找到媳妇,你就跟他生个孩子,给大爷留下香火,能做到吗?”
“我能!”
崔莺儿尽管不懂什么是生孩子,但一如既往的重重点头。
后来,她发现那个小男孩越长大越是讨人厌,脾气怪、执拗、阴沉、看不起人、挑食,浑身都是缺点。
甚至寻短见,跳井自杀。
她很讨厌他。
直到大叔濒死前,躺在床上,拉着小男孩的手,重重交到她手上,从那对期许的、已经暗澹的老眼,她才记起这件事,但她仍是重重点头。
这是生死交代!她要对得起大叔的救命、养育之恩,尽管她很讨厌他。
谁料那个讨人厌的小当家,有一天突然就变了,变的聪明绝顶,变的懂事、甚至令人感到自卑和尊敬。
其实……
无论小当家的是讨厌还是懂事聪明,她都在等待着小当家的二十岁,这是承诺、是报答大叔的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