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了,到那时,你见到的才是最‘新鲜’的。”
“可以这样的吗?!”阿尔瓦碧蓝色的眼睛似乎都在放光,“像我这样的人也有机会进入到野外,亲眼目睹那些神奇生物的吗?!”
看了看阿尔瓦瘦削的肩膀与胸膛,又看了看他纤细的胳膊腿,戈登摸着下巴,道:“你跑得快吗?”
“啊?”
“就是跑啊,比如怪物来袭,猎人与怪物战成一团时,你总不能呆呆站原地看着吧?这时候就需要你赶紧跑,当然也不能跑太远,别再被别的怪物给叼了去。”
“原,原来是这样的吗?我不擅长运动,但我可以去练习下?”阿尔瓦的语气中充满了对自己的不自信。
“我理解中的书士队员,也是总要在野外东奔西走,采样啊,观察啊,绘画啊什么的吧,体力太差可不行。
你平时看书之余,也可以多锻炼锻炼,深蹲蛙跳长跑什么的,虽然跑得快的话遇到怪物也不一定跑得掉,但总比呆在原地等死强吧。”
“戈登小子说得没错哟。”老黑那边也传来了赞同的声音。
“书士们行走于野外可不能只仰赖于猎人的保护,有很多经验丰富的书士都会选择独自调查。
他们不像猎人那样拥有与怪物正面厮杀的力量,但他们会利用自己的学识,利用自然环境,揣测怪物的行动模式,再加上一双磨出来的硬脚板,也能屡屡化险为夷。
就像你最崇拜的那位,第三期新大陆古龙调查团的研究班班长,连教授都说他是个‘风一样的男人’,你以为指的是性格吗?
不,是跑步速度。”
阿尔瓦:“”
戈登与老黑的话似乎给他打开了一扇全新的大门。
以前的他总觉得,书士最重要的是知识,是大脑,而汲取知识充实大脑最直接的方式便是看书。
他有自信,同龄人中没有谁看书看得比他还多,但这不够,如果想穿透书面的桎梏,亲眼目睹,近距离接触那些迷人的生物,就必须去到野外。
用自己的双脚,走到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