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兽的这一系列攻击,令戈登他们对它的忌惮程度直升几个等级。
这家伙显然不是什么空有体型的傻大个,更何况,体型大到一定程度的生物,大都也不好惹。
就像沙海之中的峰山龙灵山龙,甚至无需刻意攻击,一举一动便是天灾。
不过,连续施展数次大威力招式后,巨兽也有些疲劳。
猎人与艾露趁机接近。
戈登一边奔跑,一边低喝着提醒,“谨慎点,周旋为主。”
这话他既是对猪扒说的,也是对自己说的,“我们从两个方向包夹接近,我在前你就去后,我在左你就去右。
注意自保,猪扒你尽量多制造些动静,分散它注意就好,在它眼中我们两个的体型估计没什么区别,让它以为我们两个都是进攻主力。”
“明白了喵!”猪扒四足狂奔着开始加速。
在雪地上,艾露行动的速度,要比身披重甲的猎人迅捷得多。
它抢先一步来到巨兽面前,跳跃着攀爬上巨兽的一侧巨牙,随后向上冲去。
察觉到有东西爬上自己獠牙的巨兽甩了甩脑袋,猪扒则用爪子牢牢扒住巨牙粗糙的表面,巨兽十分不爽,加大了甩晃脑袋的力道,猪扒实在扒不住,被甩飞了出去。
但它没有就此放弃,在半空中调整动作,反手便是一枚染色球砸到了巨兽脸上。
把染色球当作挑衅的道具用,这招是跟戈登学的。
染色果刺鼻的气味激怒了巨兽,它怒吼一声,细小的双眼死死锁定住面前的猪扒。
戈登则趁机冲到了巨兽的身后,他的攻击目标很明确——后腿,自始至终都是后腿!
以巨兽的体型以及愈合能力,攻击部位一旦分散,伤口不够深入,流血很快便会止住,根本无法真正意义上伤害到它。
只有盯准一处持续攻击,才可能不断扩张伤口,加剧血液流失,消磨前者的体能。
轰大剑十分适合这种局面,不同于墓志铭那样传统的剑刃,攻击更流畅,但只能造成平滑的切割伤。
轰大剑的爪刃能撕扯血肉,被撕开的伤口将会严重外翻,不易愈合。
来到巨兽后腿旁的戈登,挥刃横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