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铠甲已经制作完成,那把特制的武装剑,也就差最后的淬火了。”
“好,不错!”
洛萨点了点头,道:“开饭吧,吃完这一餐,我们明早就出发,前往耶路撒冷。”
马勒斯给他打造的新铠甲,是一套崭新的半身板甲。
穿着这具板甲,内里再套上一件,在护甲薄弱处,特地加装了锁链甲的武装衣。
防御力虽然只是略胜于之前的那件锁子甲,但灵活性暴增。
穿着这件半身板甲,洛萨甚至可以自己完成上马的动作。
头盔则是类似于鸟喙的巴萨内特式头盔。
这种头盔在口部设有气孔,比起闷不透风的桶盔,更适合在圣地这种酷热的天气中作战。
掀面式设计,使洛萨陷入近身搏杀或步战时,视界更为广阔,同时圆弧形的面甲也更有利于面对重击时的缓冲。
很显然,洛萨对于马勒斯的手艺非常满意。
第二天清晨。
此时的耶路撒冷王宫,正举办着一场盛会,城内大大小小,有头有脸的贵族们,皆列席于此。
此次宴会,是为了迎接来自佛兰德斯的蒂埃里伯爵,他和鲍德温家族是有亲戚关系的,两者都属于安茹家族,即金雀花王朝的支系。
宴会上,气氛热烈。
蒂里埃伯爵既惊异又羡慕地享受着这东方的奢靡生活,论享受,还得看东方贵族。
才来到东方一百多年,这群十字军贵族们就已经跟西方的穷亲戚截然不同了。
此行,他带来了三十位骑士和上百名军士和扈从。
其中有一部分是他的封臣,但绝大多数还是跟他顺路,由于他爵位最高,便暂时奉他为首领,一起赶路的十字军骑士。
要不了多久,就会投效到其他本地贵族的手下。
蒂里埃伯爵并不介意这一点,因为他也养活不起这么多的士兵。
他刚吞下一块经过精心炙烤,上面撒了好几粒胡椒的羔羊肉,一个英俊高大的骑士便迎面走来。
骑士的脸上因饮酒过量,而升起大片的红晕:“蒂里埃伯爵,国王陛下的十字军,究竟何时才能抵达圣地?”
周围的音量立刻降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