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家那么久了,自然不记得母亲的。
而那位老爷和夫人其实也是一样分辨不出女儿的,只是这小姑娘模样俊,肉乎乎的,白白嫩嫩,实在是招人喜欢。
“老爷,夫人,你们家小姐身上可有什么信物”
“我家月影丢的时候,戴了一副金镯子,那是百日的时候我亲手给她戴上的。”
史策眼前一亮,“那……可是这副?”
夫人看了后,摇头,“不是!”
老爷也叹了口气,白高兴一场,他刚刚还在想,要是女儿真的这么好看,真是太好了。
可不是。
“叔叔,看吧,我就说这里不是,我看到娘亲后,就会认出来的。”
“那……真是不好意思,打扰了。”史策心情有些低落,本以为小丫头可以跟自己的家人团聚呢。
他打算带着小丫头回去。
可不成想,那位夫人突然抬手,“且慢,这孩子也是走失的吗?”
“没错,在街上被我捡到,我怕她被人骗了,便带回家中养着,可我担心她的爹娘会很着急。”
“如此啊,兄弟,不瞒你说,这孩子我看着喜欢的紧,不如……你把她留在我这儿吧,冒昧的说,瞧着您家不是很宽裕,留在我这里,我可以保证让她衣食无忧。”
女人盯着小唐鸾,看了又看,红了眼眶,她多希望她的女儿也能够被人这么善待啊。
不为别的,她就当给女儿积福了。
“谢谢您,可是我喜欢叔叔家,夫人,您的女儿一定会找到的。”
“这孩子,真会说话,越看越叫人喜欢。”那老爷也是很爱夫人的,见夫人有了收养这孩子的意思,他也没有拒绝。
再加上唐鸾也的确讨喜,嘴巴甜,很难让人不喜欢。
“孩子,你好好想想,我也会帮你找你爹娘,可是你留在我这里,会有好吃的,漂亮的衣服,还有……”
“夫人,您说的这些我都很喜欢呢!”
“喜欢就好,我会像对亲生女儿一样对待你。”女人柔声说道。
“可是……我更喜欢叔叔,婶婶和姐姐,还有哥哥,所以,多谢您的好意,虽然叔叔家没钱,可是我自己会赚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