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的出现,为之后建立制度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也开辟了道路。
是因为三司共同审理一个案件的时候会有三张案桌,然后这上面坐着三个司法的官员,在审理过程当中每一个人都有发言权,所以民间便称之为三堂会审。
虽然沿袭自唐朝,不过明朝设立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的权责和以前朝代还是有不同。
明朝的“三法司”的分工如《明史刑法志二》所说:“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
职能区别大致可作以下叙述:刑部是受理全国的上诉案件、审理地方重案要案、审理中央各部门案件。
由于明朝禁止越诉,因此,刑部受理的地方案件都必须是经有关部门审理过的。
明朝刑罚分为笞、杖、徒、流、死五等,刑部有权对流刑以下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但必须将罪犯连同案卷送大理寺复核。
死刑即使经过复核,也要经皇帝批准。
都察院则对全部审理过程进行监督。
总体来说,刑部实际处理、审判案件,大理寺进行复核,都察院全程监督。
不过就当下的万历朝廷来说,因为万历皇帝年幼,皇帝的最终裁判权自然没有掌握,三司会审,或者说朝廷的对案件的判决,很大程度上可以左右最终判决。
今日刑部大堂里,在差役之后还摆放了许多的桌椅,都是有空来此观看开堂审案的官员。
普通百姓,自然是不能参与这样的审案的。
今日来此的朝廷官员级别都很高,为首的不仅有内阁首辅张居正,次辅魏广德,还有其余五部的尚书等朝廷重臣,还有定国公徐文璧、英国公、临淮侯等勋贵代表。
此外锦衣卫指挥使,都督朱希孝也奉旨参与审案,他身后还站着刘守有等锦衣卫一干指挥。
而在这个时候,朱希孝就坐在堂上侧摆放的那张桌案前,双眼盯向大门口。
提督太监、东厂厂公冯保虽然没有到场,可是掌刑千户徐爵来了,他也是押着刺客王大臣和高府家丁来的,此时二人是被分开压跪在大堂左右两侧。
此外,陈太后还派他身边的大太监王蓁前来,当然不仅是为了要了解会审的结果,主要也有看看在场大臣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