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进行细致管理。不过,他们也有一些自发形成的组织,填补上了这些缺口。
最常见的组织,是被称为“社”的合资小组。这个概念在中原出现的很早,最迟汉朝的时候就有很多记录了。从春秋晚期以来,铁质农具开始出现并且快速普及,耕牛、耕马也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应用,这一方面提高了耕作效率,另一方面也使得耕地需要投入的初始成本高了不少。在单个家庭无法承担的情况下,就自然会有人选择组织起来,合伙购置更先进的农具,一起饲养牲畜,来提高耕作的效率。
到汉朝的时候,这种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从当时遗留的简牍看,很多人会选择合伙经营农业和商业,并在祭祀的“社”里进行盟誓,签署合同。这种组织,就被称为“社”或者
“弹”,因此,就有“田社”、“舟弹”乃至“父老弹”(大家合伙出钱让人担任里父老)之类的组织了。
这些结社也对民俗产生了不少影响,《逸周书》称之为“饮食相约,兴弹相庸,耦耕俱耘”。民间习惯于组织合作,经常一起耕种,还时不时一起聚餐。而官府也受到影响,一些合同就是官吏出面公证之后签署的,朝廷的政策,也会加以考虑。
汉武帝末年的时候,为了恢复国力,任命赵过为搜粟都尉,负责改进农业技术。赵过综合当时的技术,提出了“代田法”,在离宫里的空地上实验,获得了成功。随后就在公田和有爵位人士的田地上进行示范,让关中和西北各地的官吏、三老等人,都来学习,然后回去教授民众。这也是历代官府都在进行的标准流程。
不过,当时这种耕作方法,需要两头牛为一组来劳作。一些人没有这个财力,赵过就提倡用换工或者计算工值的方式,把人员和耕牛组织起来。可见远至那个时代,这种组织已经很流行,也被官府接纳了。
这种民间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自我组织的能力。虽然名义上叫“小农经济”,但这种模式下,民间一点也不闭塞,相反,自发性的组织一直很多,大家也都乐意在闲暇时从事商业和经营性的工作。
反而是汉朝崩溃之后,为了军事和安全问题,人们被迫聚集在坞堡庄园中,才形成了自给自足的、闭塞内向的经济。但这种状态其实很低效,哪怕当时的古人也不喜欢,以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