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很清楚,雷震是把朱家的事揽过去了,所以不求到朱红雁的原谅,自己真的起不来。
至于说身份、地位之类的……
哪怕在外面呼风唤雨,这个时候该做孙子的也得做孙子,否则一切的一切就全完蛋了。
“雷震……”
朱红雁看向雷震,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原谅吗?”
“小红雁,你如果原谅他的话,从前的事一笔勾销;如果不原谅的话,接下来敢干什么就干什么。”
雷震点根烟,笑眯眯的看着对方反应。
“这……安总,您快起来吧,我原谅你了。”朱红雁说道。
“谢谢朱总!谢谢朱总!”安总大喜道:“以后我怎么做,您看着就行,保证让您满意!”
得到原谅,如遭大赦。
他看向雷震,脸上全是讨好的笑。
“我的安哥,你这是干什么啊?请你来喝酒的,你整这一出啥意思?弄的弟弟特别不好意思!”
“来来来,把酒倒上,咱哥俩好好喝一杯……”
该喊哥就喊哥,反正这个称呼在雷震这里还不如老丈人廉价。
但还别说,这种必要的尊敬效果还是非常好的,对方不仅不敢以哥自居,而且内心会更害怕。
谁不怕笑脸虎?
这就好比牛逼轰轰的人物,见到你的时候哥长哥短,哪怕你知道是假的,清楚人家随便一巴掌就能把自己拍死。
但是心里有感觉不?
有!
害怕的同时,还是蛮有感觉的。
这就是蜡烛鞭子带来的效果差不多,相当具备成瘾性。
“安哥,第一次见面,小弟也是初来乍到,我干了你随意。”
“哎呀!我陪雷总干,必须干掉!”
“……”
两人喝起来,但从始至终安总只敢半个屁股落座,全程都是他在倒酒,甚至连菜都不敢吃一口。
看到这一幕,朱红雁嫣然一笑,眉目落在雷震脸上,散发着感激之色,甚至还带有一抹特别的情愫。
女人嘛,天生喜欢强者。
拜金也是崇拜强者的表现,也许未必真的喜欢这个人,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