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还是放人?
“呵呵,还给我一个交待?时间到了滚去检察院交待吧!”
和成锋用力拍在桌子上,喝道:“这可是命案!还准备拖着?我说老毛,你是想拖案件,还是想脱衣服?”
老毛耸了耸肩,不置可否,可眼前这位副大队长一直怒目瞪着他,没办法,只能转移话题,问道:“对了,到时候报捕也交给小黄吗?”
在刑拘期限内,由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报请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简称“报捕”。
黄毛刚来刑侦大队,一起刑事类的案件都没有办理过,没有全套的经验,自然没办法接手这起命案。
“哼,想得美!案子你来办,小黄跟着签字。办砸了,小心我削你脑袋!”和成锋冷哼一声,抬手作砍刀状吓唬下对方。
不过他也清楚,都是老油条,场面上走走也就算了,最后还是将自己手里的半包烟给丢了过去。
从进门开始,那家伙的眼睛就没离开过这烟盒。
“没问题!”
这个和成锋眼里的老油条接过香烟,站起身来,朝着他的副大队长啪的来了个立正敬礼。
和成锋心不在焉的挥挥手。
前边在陈书那边得了线索,他有些太过激动,在大队长面前拍着胸膛,立下了三日即破的天大牛皮。
犯罪嫌疑人是在三日,还是三十日向检察院报请逮捕,在程序和法律上没有多大区别。
可在领导眼皮子底下,那差别就大太多了。
而和成锋的耳朵还算灵敏,在向大队长汇报完工作,离开办公室关门的那么一小会儿的时间。
他可是清清楚楚听到了对方给他们局长打去了电话。
内容比他汇报的更夸张。
说是,案子已破。
已破?破你麻痹!这小子,怎么这么沉不住气,还没报捕,就给局长吹牛和成锋选择性的遗忘了自己刚刚汇报工作时的信誓旦旦。
他有些恨铁不成钢,不过如果案子真要拖到三十日,乃至三十七日才报捕,他同样吃不了兜着走。
“走走走!散会!”
和成锋有些肉疼的挥了挥手,手头只剩最后一包了,还得留着等破案后装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