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往常一般,在床中间挂起,两端固定系好。
不知何故,今日某人抄写至深夜。
她不便先脱衣就寝,遂搬了个圆凳坐到桌旁,安静看他写毛笔字。
看她乖乖坐着,傅辞翊虽不喜她离他太近,但也没赶她。
见她打了一个又一个哈欠,他终究于心不忍,解释道:“这一本马上就要抄写完毕,如此明日可一并拿去书肆。”
颜芙凝抹了抹因哈欠沁出的泪水:“哦,好。”
嗓音绵软,因犯困,格外地甜糯。
傅辞翊捏着笔的手紧了紧,又道:“你若困了,先去睡。”
颜芙凝又打了个哈欠,摇头嘟囔:“我不困。”
实则有些困得坐不住,索性双臂叠起搁到桌边。
“你的手真好看,写的字也好看。”
她缓缓眨眼,眼眸迷离,困意十足。
甫一被个女子夸手好看,傅辞翊轻咳一声:“男子的手又不是女子的手,要那么好看作甚?”
颜芙凝朦胧着美眸,严肃且认真道:“不,你的手真的很好看,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子的手!”
现代电视上那些男明星的手,都没他的好看。
他的手骨节均匀修长,肌肤如玉,一瞧又让人觉得很有力道。
反正就是极好看,长在了她的审美点上。
傅辞翊暗忖,她有盯着男子的手的癖好?
她见过多少男子,又盯过多少男子的手?
如此一想,下笔的速度便快了不少。
忽而,颜芙凝看了看自己的右手,手心有疤,食指指尖还烫伤了,红痕未消。
与他一对比,好伤心。
遂不再看他的手,伸手去摸笔架上挂着的狼毫笔。
又轻轻抚了抚放在桌前端的一叠宣纸,宣纸触感极好,她不禁用指尖多碰了碰。
怕他不许她动他的东西,皆悄悄摸的。
傅辞翊眼尾余光瞥见她一系列小动作,委屈巴巴,又可怜兮兮。
“想让我教你识字写字?”
嗓音低沉,醇厚如窗外夜色。
颜芙凝的瞌睡登时醒了,坐直了身子:“你肯教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