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大秦:父皇,我只想咸鱼一生 > 第 610章 晋3(1/8)
    在州郡去兵的同时,他规定大郡设置武吏一百人,小郡设置武吏五十人,以维持地方治安。但在当时,这一举措就遭到了尚书右仆射山涛、交州刺史陶璜的反对110

    。到八王之乱后,州郡根本无力控制局面。后人更是批评废除州郡武备的措施,对“永宁以后,盗贼群起,州郡无备,不能禽制,天下遂大乱”结果的出现,负有一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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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

    制定户调式,颁布品官占田荫客制

    平吴之后,司马炎在全国范围内颁行占田和课田、户调的制度。其颁布的法令首先对人口年龄进行了分组:男女十六岁至六十岁为正丁;十三岁至十五岁、六十一岁至六十五岁为次丁;十二岁以下为小,六十六岁以上为老。然后规定:丁男一人占田七十亩,丁女占田三十亩。每个丁男要缴给国家五十亩税,计四斛;丁女缴二十亩税;次丁男缴二十五亩税,次丁女免税。边远郡县只交户调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一,少数民族不课田,每户交三斛,再远的交五斗,名为“义米”;极远的交钱二十八文叫作“算钱”。户调则为赛布一匹,远地可减至一丈。上述规定只是个平均数,实际征收时还要按照贫富分为九等,根据户等收税,即所谓“九品相通”。139

    司马炎实施这一制度有两个目的,一是通过限定最高占田数目,以阻止私人大量兼并土地。二是通过规定课田的最低限额,占田农民根据固定的课田数而交纳固定的课田租税,又使国家的租税收入得以保证。但这一制度给农民带来沉重的负担。当时,占田数是农民向政府办理土地登记时的最高限额,至于农民是否能够占有规定的足额土地,政府并不过问,而政府却要求农民必须按足额的课田提供田租。西晋的田租比曹魏时期的亩税额加重一倍,户调则增加了二分之一。这就使得一部分农民因不堪政府剥削,而流入私门,成为豪强士族的依附民。89

    在颁行上述制度的同时,司马炎又规定了官僚士族按官品占田、荫客和荫亲属的种种特权:一品官可以占田五十顷,以下按官品递减五顷,直到九品官占田为十顷;并按官品的高低荫及亲属,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六品官以上占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占二人,第九品占一人;第一第二品官占佃客五十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