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十户,第四品七户,第五品五户,第六品三户,第七品二户,第八第九品一户。“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亦如之”139
。这些被荫占的人口,只附属于大户私人的家籍,不在政府注籍,也不担负国家的租税赋役,只同主人保有着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受着主人的剥削和奴役。89
这一规定保证官僚士族得以占有大量的土地和劳动力,特别是那些占田和荫客尚未达到规定数额的人可以借此补足,既是政府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肯定官僚士族荫占人口的权力,也是对官僚士族任意侵占人口和土地的限制,它反映了西晋政府同士族地主之间的激烈争夺。但是士族官僚们并不把司马炎的限令放在眼里,在合法占有之外,还往往通过兼并和私自侵夺攫取更多的土地和劳动力。如重臣王戎广收园田,水碓周遍天下140
;强弩将军庞宗有田二百余顷141
;历任方镇的石崇有水碓三十余区,仓头八百余人,田宅无数,仅某一处的田庄就占地十顷142
;宗室司马睦霸占官府稻田,在封国招诱逃亡人口,私占人口高达七百余户143
。89
劝课农桑,兴修水利
司马炎即位后,继续推行屯田制。如羊祜镇守襄阳时,分其所统领部队的一半进行屯田800多顷,一年后,收获的粮食够军队十年吃用,大享其利。为增加屯田劳动力,司马炎还免去邺城奚官奴婢的身份,使他们变为屯田兵,在新城屯田种稻。162
为了扩大耕地面积,安置流民,增加租税收入,发展农业生产,为灭吴、平定江南准备充足的物质条件,“朝廷励精于稼穑”。为此,司马炎于即位初连续下诏,劝课农桑。为奖励劝农不倦的郡县长吏、守相、他还赐他们每人一匹马。接着又下诏各级地方官,要求他们“务尽地利,禁游食商贩”。司马炎还亲耕藉田,积极鼓励发展农业。泰始四年(268年),司马炎还设立“常平仓”18
,以稳定粮价,维持人民的正常生活。他也曾下诏责令郡县官吏,要“省徭务本”,打击投机倒把、囤积居奇19
。对那些劝农开荒、勤恤百姓而作出贡献的地方官,司马炎则大加奖励。如汲郡太守王宏“抚百姓如家”,督劝该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