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听于茉说,是她决定来临南读大学,你才和她在一起的?”
薛绵说得缓慢,仔细观察着季晟的表情。
“为什么?一定要是临南大学的学生才可以吗?”
千万别像王三弘一样,非要找名校的女生,才觉得配得上自己的格调。
“啊,果然是这样。”
季晟有一瞬间的低头,眼镜片后的眼睛有些失落:“如果不是因为我,她应该会留在本地,过得更自在些吧。”
“本地?你们本地哪儿的?”
季晟抬起头,回答薛绵的问题:“鸣金。”
抱歉,是她莽撞了。
薛绵咳嗽两声掩饰尴尬:“哈,原来是鸣金啊……”
现在回想起于茉的做派,确实很有鸣金女生的风格,直接大胆,热烈直白。
再想想鸣金那纸醉金迷的浮华气氛,所以他们必须到外地才能在一起,不会是很狗血的大小姐和穷小子,搞家世的那一套吧?
估计是想到伤心处,季晟更加失落,他颓丧地低下头:“不怕你笑话,我……我……”
这语气简直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但说出来的话,却惊掉薛绵下巴。
季晟捏紧拳头,似乎难以启齿自己的弱点,甚至眼眶都红了一点:“我……我是怎么练,都练不出肌肉的那种。”
喵喵喵?
这又和谈恋爱有什么关系吗?
鸣金人的脑回路是和其他省份的人有壁垒吗?她怎么搞不懂逻辑点在哪里?
一直找合适切入点的顾言,也被整不会了,他,他该怎么接话?
两个小单纯不约而同地闭上嘴巴,这话,真接不了。
季晟发现没人和自己共鸣,一时间也有些尴尬,只好解释:“鸣金最讨厌瘦弱无力的男人。”
“不知道你们外地的人,知不知道鸣金三大家,其中凌家家主凌疏墨,身材外型和能力手段,可以说是无数鸣金男性努力的标杆,女性找对象的模版。”
说到这里,薛绵眼尖地在季晟脸上发现了敬佩,和段玄脸上的崇拜如出一辙。
薛绵无语望天,这人存在感要不要这么强?
“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