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诡秘:善魔女 > 第937章 城市的律法(4/6)
漫天,近圆的红月将微弱的光芒洒向大地。

    除了风稍微大一点,周围建筑的风格也与北大陆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同,安吉尔几乎要以为自己就在鲁恩境内的某个小镇上。

    “我原本以为,这里只是一艘大一点的船……”

    她状若无意地开口说道。

    “每个刚到这里的人都这么说,”在前带路的克里夫笑了笑,表情很是放松,“您会慢慢爱上这座城市的……只要您不违背律法。”

    “律法?”

    安吉尔终于找到机会,立即反问道。

    “这是由历任执政官在议会的建议下逐渐增补、完善的一套法律,适用于整个‘梦想之城’,所有市民都必须在它的规范下行事……当然,这并不会让一切都死板、僵硬,它只列出一些不能做的事,并规定违反者将受到怎样的惩罚,除此之外,法无禁止即可为。”克里夫回答。

    还挺人性化的……安吉尔撇了撇嘴,随口问道:

    “具体有哪些规则?我作为刚到这里的‘客人’,有权利知道吗?”

    “当然,律法的条例虽然不多,但仍有较厚的一本,我只随身携带了一份摘抄了重要内容的精简版本。”

    说着,这位身着正装的男子从兜里掏出一张四周有装裱,整体呈黑色,上面用铜黄色的笔迹写满古弗萨克文的纸,递给了安吉尔。

    后者接过,在昏暗的路灯下借助黑暗视觉浏览起来。

    “‘梦想之城’暂行律法(第78版)。

    “本律法自1336年5月8日修订后即刻生效,任何‘梦想之城’的居民及客人均需遵守。

    “第一条:为维持城市稳定,保护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制定该律法,任何居民不得违反,否则将依规定处以各种刑罚!

    “第二条:执政官为‘梦想之城’最高长官,统辖管理全城的居民,不遵从者会受到重罚,最高死刑,但违反律法的命令除外。

    “第三条:未经允许,任何居民不得离开城市范围,违者死刑。

    “第四条:以下行为即为重罪,经审判庭审理,最高可判处死刑:杀人,抢劫,祭祀邪神,对抗执法单位……

    “第五条:以下行为即为轻罪,经审判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