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诸天:从斗罗开始落墨 > 第四十三章第章获取魂环(3/4)
么真正的公平?

    你付出的多,他付出的少。

    如果收获一样,那还是公平吗?

    所以,别把他的成就贬的一文不值,就算他利用自己的优势,但他在这六年里也是拼了命去做的!

    御水,御火。

    御土,御气。

    御冰,御血,御雷,御金。

    林朝辞不紧不慢的走着,在他身后则是一片被废除了战斗力却还苟延残喘的活着的风狒狒,也就是在斗二中伤到霍挂的那种魂兽。

    猎杀魂兽是个功夫活。

    也就是“慢工出细活”的简称。

    像上一次戴维斯带着朱竹云来星斗大森林里猎杀魂兽,就算是手里有地图,也不敢一口咬死幽冥灵猫就在这里,这才是猎杀魂兽的常态。

    要说找魂兽,林朝辞也能找到。

    当初的戴维斯可没有“罗网”这柄利器。

    但当初戴维斯追求的是时间,用越少的时间帮朱竹云获取魂环,对戴维斯而言就是越好的结果。

    而林朝辞追求的是效果。

    他在成长过程中缺失的战斗经验,以及一些没办法实验的功法招式,全都可以在星斗大森林里随意挥洒。

    就像是御血术一样。

    如果拿罗网成员当实验对象,虽然罗网成员也没有反抗的能力,但像这种自毁长城的做法,尤其是在自毁长城后,还很有可能试不出来御血术极限威力的做法,只要他脑子还正常就不会使用。

    买两只小动物做实验就更不行了。

    倒不是说他悲天悯人,不忍下手。

    只是说,像小白鼠小白兔这种东西根本没办法测试出御血术的极限威力,也许他连一成力都没使完,这些小巧玲珑的试验品就直接炸了。

    这些试验品能让他练出“微操”。

    但“大局观”这种东西,还是看实战。

    所以,这已经是林朝辞第三次进入星斗大森林了,也是第三次实战演练,为魂尊这个阶段打好基础。

    一路走,一路杀。

    但林朝辞也没大开杀戒。

    遇到什么抗揍的魂兽,林朝辞才敢把自己压箱底的那些招式拿出来练练,如果看见一只魂兽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