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公司鸽子。
霓虹国国民对勇者斗恶龙的喜爱可见一斑。
决定了自己要制作的游戏,刘川立刻飞快的打开刚刚安装好的老古董电脑,开始操作起来。
一行行代码不断出现在了屏幕上,飞快的闪烁着。
作为一个工作8年,却有着20年工作经验的社畜,一个小小的fc游戏完全难不倒刘川。
更何况刘川自己脑海中的nas服务器中就有一个怀旧游戏模拟器,文件不大,才几百,但是里面可是包含了fc/sfc/d/pce/gb/gba所有游戏。
刘川可以直接在脑海里运行模拟器,玩游戏。
如果刘川愿意,完全可以一边玩一边制作,100的还原勇者斗恶龙1代作品。
不过刘川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只准备制作一个简单的游戏do,先制作一个游戏试玩版,然后邮寄给任天堂公司。
刘川之所以这么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就像后世想在stea平台上发布游戏,需要经过平台审核一样。
现在想要在任天堂的fc主机上发售游戏,自然也要接受任天堂的审核。
而且比起stea,任天堂对游戏的控制更加强烈。
首先为fc制作游戏需要任天堂提供的开发机,这个开发机器并不便宜,一台就要几百万,而且还要打包购买,至少3台起步,这就要1000万了,刘川可拿不出这些钱。
其实在游戏完成后,并不是你就可以随意贩卖自己的游戏了,因为任天堂还有一个权利金制度:
“游戏卡带必须由任天堂来生产,什么时候生产是任天堂说的算。自己偷摸生产任天堂搞死你。”
“游戏的订货、流通、批发都由任天堂控制的批发组织初心会负责。自己卖也不行。”
“每个厂商每年能够在fc上发售的游戏数量有限制,根据厂商规模大小定在1~6个不等。”
“发售前需要厂商自己估计销量,提前交足权利金。万一预测错误,游戏卡带制作多了,任天堂可是不负责的。”
除了最开始加盟任天堂阵营的哈德森、南梦宫、科乐美、东太、杰力特、卡普空六大厂商,其他第三方游戏厂商想要在任天堂fc上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