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角灯散发出淡淡柔和的光线,呼吸间都是清爽的气息,也不知这个小丫头是怎么弄的,连净房里都能弄得如此整洁,既不是熏香,也没有其他特别的设计,偏偏就让人心生喜欢。
沈寒天如今已经很轻车熟路,洗漱,泡澡,再起身穿衣。
可今天……他忘记拿自己的衣服了。
刚进了澡桶,丹娘脆生生的声音就从外面传来:“尔雅,你帮这个给姑爷送进去。”
沈寒天胸口轻轻一窒,说不出的闷气——这女人,就不会自己送进来吗?难道就这么喜欢让旁人看见他不穿衣服的样子?
“不必,你送进来便可。”他想都不想,直接开口道。
丹娘摸摸鼻尖。
听这男人的声音好像在不爽什么。
真奇怪,像他们这样的人家,让贴身丫鬟送个衣物什么的不都是家常便饭?反正她在众人面前路过一手后,现在阖府上下都是服服帖帖,谁也不敢在丹娘面前瞎蹦跶。
更不要说借着送衣服的机会去亲近她老公了。
借新芽或是尔雅一百个胆子也不敢。
她应了一声,亲手把衣服送进去。
不一会儿,等沈寒天洗完,她又命人过来换过一遍水,这才轮到丹娘泡澡,可以说,这是一天里最惬意的时候了,她泡在热乎乎的水里,只觉得四肢百骸都放松下来,浑身上下都透着舒爽。
一边泡着一边忍不住哼着一些歌,反正沈寒天他们听不懂,随便她怎么唱。
洗完澡,她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真是雪肤花貌,比一开始那个瘦弱的小豆芽强多了。
“我真好看。”她情不自禁地自夸,“哎,沈寒天能有这么漂亮的老婆,是他赚了。”
却不知道屋外的沈寒天耳力过人,这话一字不差地落在他的耳中,男人白净的耳垂顿时泛起了粉红。
自从那天之后,夫妻俩都是一起睡的。
一张床上铺了两条被子,粉色的给沈寒天,杏黄色是丹娘的。
丹娘快乐地滚在薄薄的凉被里,感受着身下这舒爽的竹制凉席,只觉得睡意沉沉,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沈寒天却睁开了浑浊的眼睛。
黑夜中,他其实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