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快穿:宿主真的只是替身! > 第671章 神女救世的三原则(27)(2/4)
 可烬霜却活成了例外。

    她遇见了辰枢。

    神族最年轻的天缘殿司主。

    执掌万物姻缘,却从未对任何生灵动容。

    可偏偏,他在北境见到一只霜妖。

    她立于冰川之巅,指尖凝结霜花,眼眸清澈如寒潭,不染半分浊气。

    辰枢本该一剑斩了她——

    妖为非作歹,神族见之,必杀之。

    此乃天规。

    可他只是静静看着她,看她与山野小妖嬉笑,看她在雪中起舞。后来。

    辰枢沦陷于此。

    心生爱慕,日渐情深,却觉时日太少。

    “你想活下去吗?”

    烬霜轻笑:“霜妖无魂无魄,活不过三百载,这是天道定下的规矩。”

    辰枢沉默良久,最终只道:“天规……未必不能改。”

    天律碑上的符文,每一笔都需以神血为墨,每一划都需以神骨为刀。

    辰枢废了半条命,才将妖能修仙的天规刻上天律碑。

    那一日,九重天雷暴动,混沌劫云翻涌。

    天律碑上的金色符文寸寸染血。

    辰枢跪在碑前,浑身骨骼寸断,神血浸透玄袍。可他却笑了。

    因为烬霜的命数,终于不再是“霜妖三百载而逝”。

    她的资质可成仙,能活千年万年,能入轮回,能与他共度长生。

    然而此番,他修为半毁,丢了天缘殿的官职。

    烬霜问他:“值得吗?”

    辰枢只是抚过她的发梢,低声道:“为你值得。”

    ……

    宋悦笙猛地抽回手,呼吸微乱。

    她终于明白,为何天刃殿的庭院里会有一棵与九重天格格不入的月魄树。

    那是原主父亲从人间北境,原主母亲从小生活的地方移来的。她也总算知道为什么孤本上的法术会以血为引。

    因为从妖修成的仙,即使是成了仙,也可以修炼某些法术。

    “云渚上神,织云上仙。”

    宋悦笙抬眸,视线掠过天律碑顶端新刻的圆形凹槽,眼底闪过一丝讥诮。

    动作倒是利落。

    这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