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翠绿的叶片在微风中翻舞。众人各自拿着锄头,小心翼翼地刨土,像挖金疙瘩一般,刨出一个个红薯来。
“一,二,三……”姜韶华也亲自下了田,照例和崔渡一处。挖开一根红薯藤蔓,数着泥土来翻出来的红薯,姜韶华脸上的笑意几乎没停过。
“一株红薯藤,结了五个红薯。”姜韶华扭头一笑,语气里满是喜悦:“红薯种得密实,一株连着一株,这么算来,收成应该比玉米强。”
崔渡用袖子抹了一把额头汗珠,笑着说道:“红薯本来就该比玉米产量高得多。这是第一年,红薯的个头太小了,只有小儿拳头大小。等以后选种育苗,种出大个头的红薯来。产量至少翻一倍。”
这骄傲如花公鸡一样的模样,怎么看怎么顺眼。
姜韶华嫣然一笑,继续低头忙活。
不远处,传来阵阵惊呼。
姜韶华抬头一看,不由得笑了起来。原来,蔡县令正领着一堆百姓挖红薯,每翻出几个红薯来,百姓们便一阵欢呼雀跃。蔡县令也乐开了花,竟用衣角擦了擦泥,张口就咬了一口。
“蔡县令,洗一洗再尝。”崔渡失笑,忙高声提醒。
咯吱咯吱!
蔡县令嚼着甜丝丝脆生生的红薯,乐得眼睛眯成一条缝:“不用不用,土里生土里长的粮食,不脏。这红薯味道好得很。”
姜韶华也笑了。蔡县令尝得起劲,她忽然也有些馋了。
不过,身为郡主,又是姑娘家,总要矜持一些。
她笑着看崔渡一眼。
崔渡立刻心领神会,从怀中掏出一把短小的匕首,拔了刀鞘,露出薄而锋利的匕首:“这是沈工正特意为我打制的匕首,锋利得很。”
反正削起红薯皮来又快又好。
崔渡削了一个红薯,递给姜韶华。姜韶华很自然地伸手接过红薯,轻尝一口,眼睛陡然一亮:“这个好吃。”
玉米口感粗糙些,红薯就不同了,有淡淡的甜味。
在大梁,蔗糖十分昂贵,产量也稀少,只有富贵人家才吃得起。普通百姓吃盐都要省之又省,更别说糖了。红薯生吃就有这样的口感,简直是意外之喜。
“等煮熟了,甜糯香软,更好吃。”崔渡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