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重回80:我的文艺人生 > 002 热爱文学的大学生(1/4)
    不过嘛让你看看也无妨。

    刘建军从黄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打开后交给方明华。

    “你看看,怎么样?”

    方明华接过稿子,看了看,不禁微微蹙眉。

    是一首爱情诗歌。

    现在是八十年代初,社会风气还比较保守,爱情这个词一般人羞于说出口。

    但除了一类人——诗人。

    这首诗就写的相当奔放,名字叫《告别爱情》:

    还没来得及说再见

    列车就已驶远

    孤零零的站台

    遥不可及的云天

    还没来得及挥一挥手

    就已水过三秋

    茫茫人海哪是尽头

    春花秋月不见问候

    诗很长,整整两页。

    但这水平

    如果你寄到《萌芽》这样的杂志,估计或许能凑合,但这是《延河》啊。

    曾经刊登过诗人闻捷、李季、贺敬之的诗歌,刊登过志鹃的《百合花》、吴强的《红日》、杨益言的《红岩》,柳青的《创业史》,杜朋成的《夜走灵官峡》更别说现在小荷才露尖尖角的陆遥、陈中时、贾平娃

    怎么会刊登你这首诗

    “刘建军同学,你这首诗恐怕不行。”方明华也不拐弯抹角直接说道。

    “不行?!”刘建军再也忍不住讥讽道:“你一个看门的,懂什么诗歌?!”

    卧槽。

    难道你不知道宰相门前三品官?

    哥好歹也是杂志社的门卫!

    他也懒得回答,直接从登记簿上撕下一夜空白纸,又取下张宝华胸前的钢笔,刷刷写起来。

    “你要干啥?”刘建军忍不住问道。

    “写诗!”

    没过一分钟,方明华将纸递给对方。

    刘建军看了一看,顿时瞪大眼睛。

    《春》

    春水初生,

    春林初盛,

    春风十里,不如你

    是很短,只有三行,同样是描写爱情,但远远胜过自己写的两页纸。

    刘建军脸涨的顿时通红,看着方明华不知道说什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