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服,正坐在床边和对面的一个病号说笑着什么,根本看不出是个病人。
“周大哥。”方明华叫了声。
“小方啊,你醒过来了啊?看来气色不错。”周顺来笑着说道。
“周大哥,你哪里负伤了?”方明华刚准备问,突然怔住,因为他看到对方左胳膊袖筒里是空荡荡的。
“左胳膊被炸伤,医生说保不住就截肢了。”周顺来神情很是轻松。
没有左胳膊,那不是意味着无法吹号、拉手风琴了?!
方明华想到一个问题。
“周大哥”方明华刚准备说什么,却被对方拦住。
“没关系,虽然不能吹小号拉手风琴,但还可以吹口琴嘛,我刚才试了试,还不错。”
说着,一只手拿起枕边的口琴,放在嘴边轻轻吹起来。
声音很欢快,是那首王洛宾的《青春舞曲》。
方明华听着,不由轻轻叹口气。
等周来顺吹完一曲,方明华突然记起来自己摔倒昏迷前,模模糊糊看到周顺来向自己扑过来。
于是赶紧问道:
“周大哥,你是不是因为保护我受伤的?”
“不是的。”对方摇摇头。“你自己趴在水沟里的,小方,你这是第一次上战场吧?表现的还挺勇敢,比我第一次强多啦”
周顺来说着,方明华有点不信,看了看旁边的宋棠棠。
姑娘轻轻点了点头。
方明华在医院里住了三天才出院,期间作家们也陆续过来看望,特别是李存宝,只夸他勇敢。
勇敢?
自己真的勇敢?
方明华苦笑着摇摇头,他很清楚记得,枪声响起的那一刹那,自己的两腿都是软的。
在营地不远处的半山坡上又多了一个坟头,墓碑中间写着“杨小红烈士之墓”,安葬那天,方明华也跟着文工团一起悼念。
那天,天空中下起了雨。
“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
方明华深深地鞠躬,看着墓碑上方那张遗像,扎着小辫子,可爱的笑脸。
在这里,人的生死真的只是一线间。
如果不是自己恰好倒在路边的小水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