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白色,写着“明华中短篇小说集”几个仿宋体字,下面还有一行很贴心的小字:1980—1983年。
他打开第一页序页,上面是他的简历,从初中写到现在:
1973年—1975年在西京第八中学读初中。
1976年—1978年在甘省插队
1978年—1980年知青返城待业
1980年—1982年《延河》杂志社保卫科职工
1982至今《延河》杂志社编辑。
还有一堆头衔:什么编辑、作协理事,当然最引人注目还是那个“国内先锋派作家”称号。
看来自己这个称号是跑不掉啊
方明华感叹了句,打开书开始翻起来。
小说集一共包括《隐入尘烟》《芳华》《太阳照常升起》三个中篇,还有《驴得水》《路边野餐》《街上流行红裙子》三个短篇。算下来一共三十多万字,也是厚厚的一本书。
方明华随意乱翻着,想去问问售货员这本书销量如何,突然一抬头,就看着一个男青年正盯着自己。
这不是刚才买书的那个三七分头型的青年嘛?咱又回来了?
自己好像不认识他吧?
还没等方明华开口,就听到青年问道:“请问,您是作家明华吧?”
“是的,你是?”
“我是您的忠实读者!”男青年一听立刻激动起来:“您写的小说我都看过!”
自己的粉丝啊。
男青年解释说自己看过他今年春天在人民大会堂获奖作家合影,所以认出了他。
这男青年一嚷不要紧,旁边几个看书的立刻也围上来,看着方明华神情激动。
“明华!”
“他就是作家明华!”
“明华,你能在这本书上签个名吗?”那个男青年拿出刚才买的那本小说集。
“没问题。”方明华很痛快的答应。
“明华,也给我签个名!”
“给我签个!”
周围顿时围了一大读者,手里纷纷拿着那本小说。
“别急,别急,我一个个来。”方明华笑着说道:“不过书上要有书店的章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