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重回80:我的文艺人生 > 307 被“群殴”了(2/4)
 《中国作家》副主编,著名的评论家。写过《艺术探胜》《文学的青春》等文学评论。

    那个男人操着一口隆重的肃省方言的普通话继续说道:

    “虽然陆遥同志只写了第一部,但我们可以从书里两个主要人物——孙少平和孙少安的描写不难看出,他其实是把《人生》中的高加林的一分为二,留在高家村的那个叫孙少安,留在城里那个是孙少平!请问这么写有什么意义?!”

    “另外,我提醒陆遥同志要注意的是,现在已经是1987年,文坛上流行什么?先锋主义!像这种现实主义老套的写作手法,已经明显过时!”

    “我举得例子吧,的开头那一段描写。”雷达发开杂志,念起来:

    1975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雪当然再不会存留,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看来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地没有到来”

    “同志们,开头这种大段大段的环境描写,早在100多前的现实主义作家那里,这种方式就已经落后,为什么呢?是拖沓!”

    卧槽!

    方明华听完这段话,突然想起后世网文写作中强调的“黄金三章”,突出重点直奔主题,不要有多余的描写”也是这个道理啊。

    雷达的发言还在继续:

    “大家都读过法国作家福楼拜创作的长篇《包法利夫人》,被喻为浪漫主义的终结、现实主义的肇始,是具有文学史里程碑意义的名作。

    在初版中,也曾花了非常多的笔墨描写典型环境和人物,但他最后基本把这些内容全删了。

    “我们正在上自习,忽然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学生装的新学生,还有一个小校工,却端着一张大书桌。”多么简单而又传神!”

    有了这两个人的发言,其余在座的人也开始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

    故事老套

    文字粗糙

    没有先锋类写作技巧

    几乎批驳的体无完肤。

    陆遥的脸色很难看,但也没说什么,一边大口大口抽着烟,一边拿着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