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的三十多岁少妇,自我介绍是海内曼出版社市场运营部的一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方明华这次爱丁堡之行。
不同于美国女人的热情似火,露西虽然也是烈焰红唇,穿着一身黑色西装,浅浅的笑容中带着一丝矜贵。
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她就从带着包包里取出一份资料递给方明华上面写着这次参加爱丁堡图书节的安排。
其实这些东西,在电子邮件里方明华都看过,只不过这次具体到某时间。
但是,日程安排比电子邮件里多一项内容:英国著名作家詹姆斯·寇曼共聚晚餐。
看到方明华略显惊讶的眼神,露西解释道:“詹姆斯·寇是我国著名作家,听闻你要来爱丁堡,想见你,他说你们是好朋友。”
“是的,我们是朋友。”方明华笑着说道。
认识詹姆斯·寇还是94年在意大利内文托市参加特雷加文学奖,那一次,詹姆斯·寇拿着自己刚刚获得英国布克奖的做作品《为时已晚》入围,不过最后败给了方明华的《天行者》。
从那以后两人认识,95年,这部《为时已晚》又入围第二届世界华语文学奖,詹姆斯·寇去了西京,方明华专门进行接待。
所以说两人是朋友。
既然如此,就悉听尊便。
中午饭是在酒店里解决的,露西陪着方明华品尝苏格兰典型菜肴:卡伦黑线鳕鱼汤,还有哈吉斯,号称苏格兰的国菜,事由绵羊内脏、燕麦、洋葱和香料烹煮而成,搭配土豆泥和萝卜泥,香味四溢。
方明华怎么吃怎么感觉就像东北乱炖。
吃完饭,露西要做相当陪方明华逛路爱丁堡,但被他婉拒。
自己懂英语拿上一张当地地图即可,他喜欢一个人背着包自由自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