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闻言宽下心来。
确实,典史是他最看重、用的最顺手的人。
只是他的手脚被绑住,动弹不得,本身就难受,现在还要接受烈日的暴晒,这不是要他的命吗?
其实他已经感觉到某处溢出了汗水,腌的他的缝合处隐隐发痛。
而温妤已经带着林遇之出了县衙,燕岸仍然坐在原处,嘴里还是叼着那根狗尾巴草。
他见到温妤出来,立马飞身而下,“见过丞相大人。”
说完立马转向温妤,唤道:“姑娘。”
温妤抱着胳膊:“你怎么一根草叼这么久……”
燕岸道:“这是第六根。”
他说着不知从哪掏出了一把狗尾巴草,“姑娘要吗?”
温妤挑眉,抽出一根卷巴卷巴,熟练地做出了一个戒指,然后戴在了右手的中指上。
葱削般的细长手指上一抹绿色,极为生动好看。
“姑娘,扳指应当戴在拇指上。”
“扳指和这个可不一样,以后每人发一个。”
林遇之闻言,心有所感,目光定在温妤的手指上,久久不松。
这时温妤想到什么,问起燕岸:“你家在城东偏南二十里地有一处庄子吗?”
燕岸一愣:“那时我还太小,但隐约记得是有的?记不清楚了,但不管以前是不是我家的,现在都不是了。”
“姑娘为何问这个?”
温妤简单的将县令的话转述给他。
燕岸听完,一时不知该有何种反应,只觉得荒谬至极。
他眼睛有些发红,扭过头,平复了好一会才道:“我爹绝不可能勾结山匪,我倒要去那庄子瞧一瞧,所谓的书信是什么!”
温妤道抱起胳膊:“你一个人?县令转头就能说你意图销毁证据。”
“一起吧,反正我们也要去看看。”
温妤说着戳了戳林遇之:“你发什么呆呢?”
林遇之摇摇头:“没什么,微……我这就安排下去,一同去那庄子瞧瞧。”
官署的动作极快,钦差出行,最少也要八名侍卫伴在左右。
温妤坐在马车上,摸摸下巴:“这庄子肯定有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