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点点疼,不过更多的是麻酥酥的好像过电一般的感觉。
韩雨梨抿着嘴,看着蹲在脚边的男人,心里有些复杂。
最早知道他,是在刘婷婷的讲述郑
这就是个好吃懒做,每就想着攒钱带妹子去旅馆的下头模
后来运气好,穷人乍富,就开始到处勾搭女人,而且心眼特别,别人多看了他一眼都要报复回去。
十足的就是个痞子。
所以第一次见面韩雨梨就非常的冲。
几番接触下来……这货确实是个不怎么要脸的痞子。
可是他的本事却远没有刘婷婷的那么不堪。
甚至还有点与众不同。
除了秋风哥外,她认识的所有男人在她面前都像是条舔狗。
秦春这个传中见了女人走不动道的货却十分意外的没跟她献过殷勤。
而且不同于梁秋风的正经绅士,这个村痞蛮霸霸的,一言不合抱起来就走。
但是他偏偏又很细心的发现自己身体不适,特意做了药膳,买了糖水。
虽然嘴巴毒了一点……
“好了,试试,没病走两步。”
韩雨梨的眼神刚刚柔和一点,就被那痞子的声音给唤回了魂。
低头一看,脚踝上的红肿已经彻底消了下去,白白嫩嫩的和没受伤一样。
“走什么走,脚还光着呢,帮我把袜子穿上。”
“你还得寸进尺了是吧?还穿袜子,鞋子我都给你踢出去。”
春哥那是真的言行合一啊,不光把断根的踢了,连她脚上另外一只也给扒下来踢出了门外。
“你混蛋!太过分了你!”
韩雨梨的眼泪又要出来了,刚刚一定是自己产生了幻觉,怎么会觉得这个痞子还挺好的呢?
“美女,你男朋友逗你玩呢。这不,刚刚你试衣服的时候,他就托我去外面给你买了这个。”
女店员笑盈盈的拿着一双毛茸茸的兔兔拖鞋放到了韩雨梨的脚边。
韩雨梨噘着嘴,气鼓鼓的瞪着秦春,这个死痞子一定是故意的。
“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一个女孩家家的,穿什么高跟鞋,兔兔拖鞋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