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明末文豪从抄书开始 > 第五百一十四章 奴仆之子读书(3/3)
这也有赖于彭少爷写这封信时不怎么用心,根本没有斟酌复杂的词藻,让朱绍基很容易理解,他才能够如此轻松的阅读。

    “这些字……这些字你都能认得?”朱阿贵早已走到儿子身边,指着书信的后半段问道。

    朱阿贵把朱绍基送到衡山书斋来,主要目的只是为了向彭少爷表忠心,根本没想到自己的孩子还能够学会读书写字,这时见自己儿子不到一个月居然能够念通书信,他无比惊愕,接着便是大喜过望。

    “那是自然,”朱绍基脸露骄傲神色,为了表现本领,更顺着父亲手指之处念下去:“吾望尔能铭记此言,勤学苦读,不负吾家之厚望。尔若能成,吾家亦光采;尔若败,吾家则羞……羞……”

    朱绍基看着信上那“羞惭”的“惭”字挠头,良久才红着脸对父亲道:“这个字我却是不识得的,需要查一查识字本。”

    朱阿贵却完全不在乎朱绍基有一二字不认得,此时早已经喜笑颜开,拍着自己儿子的肩膀,不知道怎么夸奖才好。

    “好好好!我家也有个识字的先生了!”

    朱阿贵记得彭少爷勤学苦读一年多才能够开始读书信,而自己的孩子居然一个月就学会读信,这岂不是证明自家孩子是个天才?

    朱阿贵的心中无比骄傲,早就忘记了之前自己还说不在乎儿子能不能学会认字的话。

    但想着想着朱阿贵又一阵心酸。

    “可惜,你没生在富贵之家,咱们这样的家事也不可能去考功名……不过没关系,学会读书写字,日后回到金坛也能高别人一等了!”

    过去朱阿贵因为受到了彭少爷重视,在彭家的生活相当滋润,从来都饿不着,隔三差五还有顿肉吃。虽然给人当奴仆身份上低人一等,但是朱阿贵总安慰自己这没什么。

    而此时此刻,朱阿贵却第一次感到这奴仆的身份实在有些憋屈。

    朱绍基小脸上却显出严肃的神色,斟酌才道:“爹爹,我以后想留在南京做工,哪怕给人抄抄写写我也能挣些钱财,不必回彭家做奴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