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才小幅增加到3。
也就是说,油气产区地方政府从油气收入中直接受益较少。
此外,联邦政府虽在1992年从其油气税收中为产油地设立了发展衍生基金,但该基金的管理组织“石油矿物产区发展委员会”(opadec)和“尼日尔三角洲发展委员会”(nddc)贪污腐败与官僚作风严重,对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十分有限。
由于油气行业带有明显的技术、资本密集特征,对资源所在地的就业拉动不足,对当地社区的发展贡献有限,在这种情况下油气开发的利益分配份额又被减至最低,意味着三角洲地区既不能受惠于油气产业的发展,又丧失了发展其他行业所必需的启动资金。
在利益分配削减的同时,油气产业发展产生的巨大环境成本也损害了当地民众的利益。
这项“负资产”主要体现在土壤、水源与大气污染上。
据统计,截至2013年之前的半个世纪,三角洲地区共发生6000多起漏油事故,造成150多万桶油气泄漏,污染了当地土壤与水源;大量输油管道的随意铺设则改变了原有的河流走向,破坏了鱼类产卵场;而油气开采中放空燃烧的各类伴生气则对该地区的大气造成了严重污染。
尼日尔河三角洲地区已成为世界污染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不仅居民身体健康受到了损害,而且当地传统的渔业与农业也遭到了毁灭性打击,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
然而,尼日利亚联邦政府为了保障油气收益的持续增长,长期漠视三角洲地区的环境问题。
1969年《石油法案》免除了油气公司在地方环境保护上的义务;1978年的《土地使用法令》则规定尚未划归联邦政府的土地归州长(当时由中央政府任命)所有,油气公司自此可以随意钻井,无需与地方社区协商,而地方社区也就丧失了与油气公司博弈并获取环境补偿的权利。
无论是在油气资源的收益分配上,还是在油气资源的成本分摊上,尼日利亚联邦政府均长期忽视三角洲地区民众的利益。
这一能源富集地也因此沦为尼日利亚最贫穷的地方。
据不完全统计,到20世纪末,这一地区的贫困率高达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