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跟着苟圣,来到一处郊区的废弃农民楼里面时,我看见了躺在草席上的沈念。
他平躺在草席上,两只摊开的手,密密麻麻全是针孔,头发跟鸡窝一样,乱却油腻。
身上还穿着那天他出狱时的白衬衫,不过这白衬衫已经发黄发旧,而且还散发出一股馊味。
这样一个跟垃圾似的人,谁能知道,他竟然是沈临风的儿子?
苟圣推开门,无比关心地走上前去,然后轻轻地将沈念抱了起来。
“沈念!我们走,我们离开这里,我带你去好地方!”
苟圣抱着沈念,嘴里还嘟囔着胡言乱语。
不过,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如此温情的苟圣。
沈念微微睁开眼睛,看见关心自己的苟圣,也抱了上去。
二人亲在了一起。
我彻底明白了,苟圣对沈念的感情是什么。
他们两个,究竟是什么时候搞在一起的呢?
我也彻底明白了,为什么沈念要抛弃龙儿。
因为这混蛋根本不喜欢女人。
“不走了,我累了,我想死在这儿。”
沈念无比虚弱地在苟圣耳边说出这句话。
苟圣显得十分生气,拉着沈念的手往他那边拽。
“不许你胡说!”
“你说想要药,我去给你弄了,你说想离开,我这就带你走。”
“但你说你想死!我绝对不会答应!”
沈念仿佛对这个世界失去了希望。
我很好奇,他这样一个衣食无忧,受人喜爱的富家少爷究竟有什么烦恼?
让他堕落成这个样子?
我拿起了电话。
看了看沈念,又看了看苟圣。
一时之间,我不知道是该打给沈临风,还是刀哥。
再三斟酌之后,我觉得还是打给沈临风的性价比高。
于是我朝沈临风拨通了电话。
“苟旦?”
沈临风那憔悴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
这些天,他为了寻找沈念,居然还来找过我。
可见他的心里有多么担忧沈念。
“沈叔叔,我找到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