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八岁的我,第一次坐在女人的副驾,望着窗外闪过的街景,心情复杂。xan
我这个年纪的男孩,心里都装着学业,家庭,还有隔壁班暗恋的女孩。
可我,年纪轻轻却活成了一个十足的骗子。
我真羡慕张幼蓉,因为她可以真性情,可以不在乎任何人,可以实实在在地做自己。
“那女的,挺喜欢你的。”
张幼蓉开着车,突然冷不丁地给我来了一句。
我愣了愣,被她这句话搞得不明所以。
“她叫雅洁,刚刚经历了一场网络暴力,我解救了她。”
张幼蓉白了我一眼,似乎很不屑。
“你明明是个混蛋,还挺喜欢装菩萨是吧?”
“我可不会忘记,你的娱乐会所,坑害了多少无辜女孩,就像那天的那些女孩一样,所以在我面前,你不需要装!”
“你就毫无顾忌地把心中最禽兽的一面展现出来,让我用相机拍摄下来,然后公之于众。”
张幼蓉现在还以为我是一个坏人。
其实我只是演了一个坏人,演技太好罢了。
我看着她身上穿的是香奈儿,手上戴的是浪琴(爱因斯坦),脚下骑的是牧马人撒哈拉,随便一样单品领出来,足够我开三家餐馆了。
她过着大小姐般的生活,自然不会体会到穷人有多么艰辛。
跟她一般大年纪的穷人女孩,估计被七八个混蛋男人骗过,每天要遭受不同色狼的诱惑,聪明的,能靠着读书走出这种地狱式的环境,平庸的呢?
估计结了三两次婚,怀了三两次孕,运气好的,能成个家带着两个娃娃,嘱咐她的娃娃要努力读书,不然落得跟她一样的下场。
而我,在这种地狱般的环境当中,能做到独善其身,能做到混而不坏,已经算是能跟耶稣齐名的大圣人了。
或许是我坐在张幼蓉的身边,让她开车分了心。
路上一只不起眼的幼崽猫,粗心地过着马路,等张幼蓉开近了,才爆发出第六感,感知到了什么。
滋滋——砰!
车胎,在柏油路上划出一道擦痕,牧马人紧贴在墙根,擦掉了油漆,还碎掉了一个车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