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轻轻拍着我的肩膀。
这,似乎是一种鼓励,又,似乎是一种安慰。
“苟旦,我真后悔没有早点跟你相认。”
站在我身后的沈临风,突然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我冷冷地笑了笑。
心中明白,沈临风说出来的话,基本上都是谎言。
“你想不想知道,我从当年一个连饭都吃不起的穷小子,变成今天这样,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的人,是靠着什么理念呢?”
沈临风微微低下脑袋,在我耳边低语。
“今天,我就告诉你。”
“事业,永远都是男人的椿药,能让一个男人一直坚挺,一直强大,一直保持活力!”
我默默地听着这番话。
也明白过来,沈临风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他,心中没有感情,只有自己的事业。
哪怕是亲生儿子,都可以不在乎。
不过也正因为这样,我将来送他进大牢的时候,也没有那么多的心理负担。
晚上,我的心里也一直在回荡着沈临风说过的那句话。
事业,永远都是男人的椿药!
翻来覆去,我竟然觉得他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
事业,对于男人来说,的确很重要。
别人都可以背叛你,但事业不会。
只是,沈临风的事业发展歪了罢了。
但是我的事业!
才刚刚开始,犹如一株萌芽,还未成型。
我的餐馆!
我开在金羊区的餐馆,不能就这么颓废下去了。
而且现在的我,有了一笔资金,完全可以扩大自己的店面,多开几家连锁店,再利用餐饮商会的资源,垄断金羊区的餐饮业。
第二天天亮,我就将那天从赌场里面带回来的金子,全部存进了银行。
卡里还有一百万。
金子如果全部换成钱的话,将近九百万!算下来我所有的资产已经超过了一干万。
而我唯一赚钱的产业,只有那家半死不活的餐饮店。
我得赶紧把自己的事业发展起来了。
来到店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