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得起挫折,才承受得住成功!
我瞬间醍醐灌顶。jg
再看看眼前的冷云华跟老马。
突然觉得他们两个也不是那么讨厌了。
我这段时间的确很浮躁,病急乱投医,只要能复仇,什么人都去接触。
袍衣会那帮人,本来就是群恶狼。
不会有太大的成就。
再看看眼前,冷云华跟老马两个人,或许就是我的贵人。
在我人生最低谷的阶段,他们能帮助我。
我的心情,瞬间平静了下来。
吃完饭以后,我就默默观察着冷云华的行动,他整天看似无所事事,吃完了饭就去草坪上散步,散完了步,就回到别墅里看书,看累了,就听音乐,而且听的基本上都是同一首曲子,肖邦的《夜曲》。
豆子似乎特别依赖这个古怪的老人,经常像个跟屁虫似的,跟在冷云华的身后。
冷云华对豆子也不错,虽然人古板了些,但没有亏待过豆子,我注意到,豆子身上穿的衣服,都是新的,而且看上去品质都不错,每隔两个小时,冷云华就会让保姆给豆子准备零食,不过不是一般的零食,而是对身体有益的零食,进口的牛奶,水果等等
我是不是,有些错过冷云华了?
我以为,他跟全天下那些古怪的父母一样,骂自己的孩子是白眼狼,撒泼打滚,从孩子身上吸取能量。
现在看来,他真的只是刀子嘴豆腐心。
人还挺不错的。
收留了我,豆子,还有鲁玉。
没有一点嫌弃的意思。
终于,在他坐在沙发上翻书的时候,我忍不住朝他走了过去。
“咳咳,那个你在看什么书啊?”
我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有一天会对搭讪一个老人感到害羞。
冷云华指了指手中那本用牛皮包裹的十分有质感的书籍。
“《百年孤独》马尔克斯写的”
我第一次为自己的无知,而跟别人找不到话题。
我只看见封面上的标题是用英文原版写出来的。
我听后,也只能尬笑一下,没看过这本书,更加不知道里面的内容,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