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美利坚从流浪汉开始逆袭 > 第四十六章 赵虹锦挺直了背,她觉得有点发麻(3/4)
有一个原因,就是想和成大器好好聊聊签名的来源与深意。

    她喜欢辛弃疾,喜欢辛弃疾醉里挑灯看剑的豪情,小时候甚至恨自己不是男儿身。

    千百年来,世人以为辛弃疾的青山重来是赏景的故地重游。

    但赵虹锦想的不一样,从她第一次看到这句诗时,她就偏执的觉得,稼轩居士寄托的青山不是景,而是南宋放弃的千万里江山。

    后来渐渐长大,赵虹锦对这句诗的欣赏更上了一层台阶,所以她才用这句稼轩居士的诗做签名。

    “我的签名是稼轩居士的诗,你可以去网上搜搜意思,至于你问的青山是什么山,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

    上次她想的是找个时间好好聊,但现在她却不想聊了。

    所以她只是简单的回了两句,没有深入解释。

    傲娇赵姐,不喜成狗。

    谁让成大器想当美利坚的狗呢。

    “这么说的话,伱的签名还挺有趣的,但比我的还是差了一点点,哈哈。”

    回完这句话,成大器找了个写棱镜门的文章,给赵虹锦发了过去。

    ‘她应该能懂吧?’

    不是成大器有意多此一举、故弄玄虚,实在是美利坚不当人的下限实在太低。

    赵姐懂不懂其实不重要,真不懂就是失去一个刚认识的顶级人脉而已,不算什么大问题。

    能懂的话更好,多一个有能量朋友总归是好的。

    回完消息,成大器就挤上公交回复活点了。

    那边的黑妹已经担心的给他打起了电话。

    圣洛都一栋中式装修的别墅中,赵虹锦在沙发上挺直了背,姿势从蜷缩直接变成了正坐。

    刚刚她体会到了脊柱发麻的感觉。

    哪有殖人喜欢看北海的梅花啊!

    那个把这句话写出来的人,已经成了全世界的禁忌。

    看完成大器的签名,她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先是疑惑,再是惊异。

    想到成大器发的那篇关于棱镜门的文章,想到成大器的话,想到成大器的签名。

    赵虹锦第一次发现,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这么有趣的故事。

    而她好像看懂故事里的人想做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