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有的时候就开始跑呢?
因为他本身够强,他后来所赢得的尊重和肯定,是他靠实力获得的!
是的,靠实力,靠实力得到诸多合作者的认可,哪怕他的目的是借势,但终究是他自己能力够强。
厄里斯对成大器有轻视和偏见,每次成大器和他见面,他都威胁成大器,胁迫成大器。
格鲁对成大器有不屑与唾弃,他认为成大器就是个出卖尊严的狗,靠女人的富贵的可怜男人。
赵虹锦对成大器也有偏见,呵,小赵后来懂了,所以她会哭泣,她很真实。
就连丽莎对成大器也有偏见,她认为成大器不一般,但她在成大器和忒弥尔之间做选择时,大部分时候都选了忒弥尔——她不是真的很把成大器当回事。
而丽莎真正第一次把成大器当回事是什么时候呢?大家想一想?
是丽莎把oc销售的事情搞到危险边缘的时候!成大器当时是帮她解决问题的!
直到那时,金发白妞才第一次在忒弥尔和成大器之间选了成大器,帮成大器狠狠地平衡了一下他与黑发富婆之间的角力。
至于孙东鑫、忒弥尔,他们对成大器的态度就不说多了。
格鲁是顶级黑警,真正出生;厄里斯是西海岸代理人,游走在帮派和政客之间的入门级大佬,放在黑帮电影里能做结局大boss级的存在
总之,成大器所借力的这些人,从来都不是傻白甜和老好人。
大器恨格鲁,也不喜欢忒弥尔对自己的不尊重,但他还是要和这些人合作。
仔细想想,这其实是个有点残酷的故事,和美好的距离还挺远的,虽然我已经尽力在写乐子和加糖了。
成大器要跑起来,跑的快一点,在信息优势还存在的时间里,拼尽全力的把信息优势转化为自己的实力,从而为以后牵动风暴积蓄力量。
今天我写这么多,是想告诉大家,上架后我并没有黔驴技穷,我也并非低水平的可怜虫。
实际上,从故事的整体把控看,我把所有核心的点都完成的很好——六十万字,我仍行走在规划好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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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很离谱的评论,我贴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