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当时他实在是被陈晔吓破胆了,根本没有想这么多,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就在苟史后悔之际,那抹荧光绿再次出现在他视野之中。
下一秒,他瞳孔放大,脸上露出了惊恐之色。
随着那抹荧光绿不断在视野中放大,苟史转身就跑,不敢迟疑片刻。
可惜他的速度远远不如那抹荧光绿。
很快!
草地之上响起了惨烈的哀嚎呼救之声。
不过仅仅片刻,哀嚎呼救之声便戛然而止。
原本月色落下,像是染上一层霜雪的草地此刻变得一片猩红,淡淡血腥味伴着微风刮向远处。
……
顺着孙一城发现的痕迹线索,陈晔一行人从宝山主峰,来到了另一座次峰之上,接着又来到了群山之间的盆地。
一路寻找,从晚上找到白天,终于是在翌日清晨八点左右,在一片草地上看到了一片血泊。
鲜血将草地染成了暗红,血泊之上只有一具尸体,这具尸体似乎受到了什么猛烈撞击,此刻已经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但陈晔微微一打量,便认出了这具尸体的身份。
从衣着和发型以及空间戒指所戴的位置等等特征,基本能认定这具尸体就是苟史。
他记得苟史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特征,他的大拇指很短,且空间戒指就戴在大拇指上。
这一点和其他人有很大区别,一般人的空间戒指都戴在食指、中指、无名指上。
很少有人会戴在大拇指上,加上独特的发型和南方武科大学的制式校服,这人绝对是苟史,不会有错。
见到苟史的尸体,陈晔也能大致推测出苟史的死因。
大概率是昨晚遇上化鹿了,这苟史并没有掌握极限技,自然不是化鹿的对手,被撞死很正常。
对于苟史的死,陈晔只能说活该。
他都还没发力,对方就自己把自己搞死了,也挺滑稽的。
瞥了几眼,他转身就离开了,人都死了,也没什么好报复,至于精神损失,他嫌晦气。
陈晔也没有和几人打招呼,不过萍水相逢,他们之间也什么关系。
而孙一城几人对于苟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