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的买卖,便能从源头避免土地兼并。
倘若有人心存执念,想通过综合性农场,让后裔发展成大宗族。
且不说江根据水以南的实际情况,至少需要繁衍上百载才初现雏形,单是另一条不起眼的规定,便足以动摇大宗族形成的根基。
大周帝国礼法明确,为提升人口质量,杜绝近亲繁衍,凡是姓氏相同者,亦或五代亲戚,无论如何相好,均严禁成亲。
考虑到综合性农场太大,通常会减少与外人走动。
基于上述那条礼法,租用综合性农场时,方圆百里的四邻必须是异姓,而且往上追溯三代,新改姓氏也不可以。
这条规定之所以不起眼,只因大周帝国仍处于融合前期,再加上姓氏合流,林林种种的姓氏,已经超过五千个。
除了前世常见的百家姓外,还有大量稀奇古怪的姓氏,譬如用鱼类的鲈、鲢、鳙、鲤、鲚、鳐等,以及临时拼凑的复姓东圆、西框、南殿、北水、中空等。
在如此庞大的姓氏数量面前,租用综合性农场时,除非特意凑近,否则方圆数百里的四邻,都是来自天南海北异姓人。
就当前而言,这条不起眼的规定似乎有些多余。
但是姬宫湦却深知,这是提前设下禁止线。
往后综合性农场发展,肯定会逐渐两极分化,要么家族持续壮大,要么家族逐渐消亡。
只要有这条规定,当家族大到综合性农场无法承载时,即便临近的综合性农场因为绝嗣而荒废,也只能将部分族人迁往百里之外,无法扩大原有综合性农场。
完善综合性农场有关细则后,姬宫湦立即下令实施,结果很快引起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