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金衣服、骑坐马匹”。
其地位,连娼妓都不如。
唱戏的,吃得都是青春饭。一旦年纪稍长,身段不再柔美,嗓音不再甜腻,肌肤不再滑嫩,也就没什么人愿意欣赏了。
因此,大部分戏子,总会在自己最高光的时候,将自己卖个好价钱,成为有钱人的玩物。
无论男女,都是如此。
清朝时,为了迎合客户的需求,甚至有男旦缠足而苦练“跷功”。
苟顺看似活得浑浑噩噩,倒真的是有他的底线在。
既然舍不得那些孩子未来沦为别人的玩物,不如现在就从源头上直接掐断。
“那,二娘是什么想法?”
珍娘看着依然一声不吭的苟顺,说道:“二娘是真的喜欢唱戏,她听说甄公子也喜欢戏文之后,便想重组戏班。倒不是为了养家或是赚钱,只是想在闲暇之余,为甄公子解解闷。而且,那些孩子也有了练功的动力,就不会偷懒耍赖。”
这样啊……
“关于戏班,妾……嗯,我倒是有些不太成熟的想法,不知道当说……”
甄鑫不耐烦地打断道:“有屁就放,别跟苟顺学,话都不会说了!”
苟顺委屈。
珍娘脸一红,却不敢对甄鑫言语上的粗鲁有任何的埋怨。他这是故意用这种方式,来拉近自己与他们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