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配置超过一万辆新能源车,直接购买成品电池是极其不合算的。”
平均每度电电池,制造成本能节省四百元左右。
生产1gwh,那就节省四亿元。
这笔账很好算,买太贵了。
当然,自主生产电池,投入成本也大。
平均每1gwh产能,利用别人的设备,需要投资3亿元,而且还要支付四千多万元的技术授权费用。
听到这里,另一位股东立即表示:“既然如此,很显然自主生产是最划算的选择。
毕竟,我们本来就具备相关技术基础。”
其实,对于大多数股东而言,他们更关心的是这项合作能否提升公司股价。
这才是他们最看重的因素。
如果合作能带来股价的上涨,那么他们就倾向于支持这个决定。
至于其他细节,他们并不太在意。
只不过,这些话不能公开说出来。
很显然,未来科技集团的崛起已经对比亚笛的股价产生了显著影响。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合作,很可能会给比亚笛的股价带来积极的提振。
汪传福听完各方意见后,陷入了深思。
他意识到,这个决策不仅关乎技术和成本,更涉及公司的市场定位和投资者信心。
他需要在自主生产的成本效益和与行业领先者合作所带来的市场反应之间找到平衡。
最后,他总结道:“各位,我们需要进行更详细的财务分析和市场预测。
我们不仅要考虑短期成本,还要权衡长期技术发展和市场竞争力。
会后,我们再深入评估方案的利弊,然后再做出最终决定。”
这个建议得到了在座所有人的赞同。
事实上,作为一位对技术有深入了解的领导者,汪传福心中早已有了定论。
他清楚地认识到,除了接受技术授权,比亚笛几乎别无选择。
这不仅仅是一个商业决策,更关乎公司的未来生存。
他设想了一个令人不安的场景:如果有竞争对手抢先与未来科技集团达成合作,获得了独家技术授权,那么比亚笛的锂电池项目将面临灭顶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