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客气,早就等着了。
当赵兴邦夹了菜后,两人也先后伸出了筷子。
目标吗,那指定是红烧肉了。
别说,林彩蝶做的红烧肉还就是拿手,吃起来一点都不肥腻,而且非常有口感。
肉皮q弹,肉软烂,层次分明。
就连林彩蝶自己都喜欢吃,就不用说这两个孩子了。
“好吃。”
“嗯嗯,嫂子,这个真好吃。”
林彩蝶笑了:“那你们就多吃点,明天嫂子再给你们做。”
孙清则是摇头说道:“真是也一对馋货。”
赵出阳不在乎,自己能吃爽就行,赵出晴不乐意了,给她也夹了块。
“妈,你也尝尝。”
孙清白了自己女儿一眼,这个死孩子好像在内涵自己。
内涵不内涵的不说,可是这红烧肉也确实好吃,孙清也承认。
一家人说说笑笑的,餐桌上的氛围也特别好。
大家长也不严肃,孩子们也懂事,这种家庭环境就是林彩蝶特别向往的那种。
她家里现在就是这样,现在婆家也是这样。
她就感觉是自己的福气。
林彩蝶烙的饼也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
尤其是赵初阳,这小子用筷子把饼中间层分开,成一个口袋样,在里边放上红烧肉和扒鸡的鸡肉丝,又塞了点豆芽。
成了一个肉夹馍样的大饼,一口口吃的那叫一个香。
赵初雪看着都愣了下:“还是你会吃。”
赵初阳洋洋得意:“那是,你也这么弄一个,特香。”
这家伙嘴里还有,说话都有些口齿不清。
其实菜量不少,但是吃完的时候,还是有几个都空盘了。
当然,林彩蝶炖的白菜就没吃完,不是不好吃,里边的肉都被吃没了。
主要就是大家都是肉食动物为主,优先奔着肉去。
吃过饭,孙清让林彩蝶歇着,然后指挥家里两个小的。
“老三、老四,碗筷就归你俩了。”
两人也不磨叽,直接就利索的干了起来。
没有谁是特别懒,或者嫌弃的不想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