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的主要原因,而是因为他要为公司这种企业治理模式树立一个典范,就像他之前搞那次分红一样,也是为后续的股权分配做铺垫。
毕竟,他是在建立一个准国家,今后不可能一直像现在这样以营造司这种纯粹官营的方式去发展工商业,而是需要有更多百花齐放的民营企业。
那这些民营企业的利益该如何保障?最核心的一点就是要推行法制,保护私有财产。否则就会变成像大明那样,富商大贾说白了都是皇帝、藩王、太监、官员或士绅的白手套。
要推行法制,公司本身的管理就必须要足够规范。也就是说,未来在他这个准国家中要有公司法,经营工商业者首先必须注册公司,公司的章程以及股权结构都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并且受到法律保护。
这些显然还和石壁说不着,林海接着又对石壁和珠娘道:“董事会的初始成员,我考虑就是六个人,除了我们三个之外,还有郑廷球、米格尔以及吴国毅。至于表决权,我作为创始人是两票,其他董事每人一票,你们看有没有意见?”
“吴国毅是谁?”石壁今天上午刚刚才到淡水,还没有听说过吴国毅。
林海于是大概给他说了一下舟山营的情况,石壁听完后道:“我没有意见,你定就行。”
“我还以为你会对后面两人提出异议。”林海闻言笑道。
毕竟石壁以前和米格尔不太对付,而吴国毅的资历其实是有点浅,又不是带资入股的,把他推到最高层纯粹是林海的个人意愿。
“荷香家那鬼佬既然是把儿子带淡水来了,那算他一个也无妨。至于那个吴国毅,我也不认识,就听你的就行。”石壁说着又道,“反正我都听你的,珠娘肯定也是听你的,我们三个人就是四票了,其他人一共也就三票。”
“没错,就是这么回事。”林海笑着回道,其实皿煮也好、独裁也罢,都只是一种表面文章,权力的运作有更加底层的逻辑。
皿煮制度下未尝不能产生事实上的独裁者,而名义上的独裁者也一定要平衡各方的利益,政治永远是一种妥协的艺术,这与你采取的制度无关。
以林海在公司的地位,他的主张是肯定可以在董事会通过的,若是没能获得通过,那只能说明他这个主张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