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国家财政,增强齐国经济实力,决定将利润丰厚的盐铁行业控制在政府手中,废止先前允许私人经营盐铁业而由国家征收部分税收的政策,转而实施“官山海”政策,即实施制盐业和冶铁业的国家垄断性经营,实行食盐和铁器的国家专卖。
在国家控制煮盐时节内,私人可在开放的盐池内自主生产盐,然后由国家统一收购。国家控制盐的产量和销量,进而获得盐的定价权,从而提高价格以增加财政收入。国家垄断所有矿山资源,私人自主经营冶铁作坊,国家对铁器统购统销,并按照“民得其七,君得其三”的标准向私营铁业征收。
“官山海”政策将税赋藏于盐铁价格之中,利用了盐和铁的不可替代性,寓税于价,避免了民众对于直接征税的负面情绪。此政策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煮盐冶铁的热情,促进了盐铁业的发展。盐产量不仅能满足国内需求,还可出口,甚至通过调控食盐出口量来控制其他国家命脉,为齐国称霸打下了基础。铁质农具也得到日益推广,从而促进了农业发展。改革后,国家收入实际由税赋和专卖收入两项构成,财政收入总额大幅度增加,稳定性提高,财政困难得到缓解,齐国国力日益强盛。
从产权、所有权、经营权的角度来看,“官山海”制度强调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政府垄断盐池、铁矿等自然资源,规范了自然资源产权市场的建立和运行,促成了资源地租的界定和征收,政府借此可调整盐铁产品的价格和产量,控制资源受益的总量及利益在政府和私人之间的分配。同时,国家将盐铁业生产领域的经营权和部分自然资源的收益权出租给私人,收取税赋,并通过统购统销分配卖出盐铁产品获得收益,实现了自然资源所有权的经济形式。
而且国家保护煮盐和冶铁领域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严格的产量要求和明确的收购价格,消除产品供求和收益的不确定性,使具有独立自主经营权的私人经营者全力进行生产活动,设法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从而提高利润,也提高了社会生产率。另外,国家通过控制盐铁的销售和分配,可防止国内资源匮乏,还能借助盐铁出口控制他国。
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分析,“官山海”是以齐国财政危机为诱因、以政府为制度行为主体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并非帕累托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