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比例进行商议。
吵了一番谁也没占便宜,最终还是决定参考进士科,分南、北、中三卷取士,比例仍旧是55:35:10。
南北中三卷,是洪武年间南北榜案之后,逐渐确立的进士取用比例。最初简单分为南北卷,以南六北四取用。后来进一步细化,从南北各退五卷为中卷,分为南北中三卷,比例也变成了55:35:10。
其中南卷对应南直隶应天及苏、松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北卷对应北直隶顺天等地、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中卷对应四川、广西、云南、贵州,以及南直隶凤阳、庐州二府,滁、徐、和三州。
看似南卷录取人数最多,对他们最为照顾。其实因为教育水平不均衡,更多的是照顾北卷中卷。就拿乡试来说,经常有南方士子冒籍南北直隶和云贵等地,抢占当地名额。
朱由检对捐纳公士落籍限制在南北直隶之外,也是考虑到冒籍问题。如果他允许公士直接在南北直隶任何州府落籍,估计捐纳公士的南方士子要排队。
但是南北直隶作为朝廷直接统治的地方、也是大明的基本盘,朱由检不可能侵犯两地的利益。在两地做出的任何调整,都是慎之又慎。
反倒是云贵等地,有人为了科举去那里落户朱由检会表示欢迎,就当他们是支援边疆、科举上自然要有优待。
对这个取用比例,朱由检其实有看法,但是不便说出来:
“明法科按这个比例分配没问题,司法官籍贯没限制。”
“但是明算科这个比例就有问题了,太祖明确规定,户部官不得用浙江、江西、苏松人。”
“这条禁令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像太祖其它诏令被废止,一直延续下来。”
“苏松江浙的人就算考上了,也不能在户部任官。”
考虑着这个问题,朱由检最终没有说出来。
能把明法科、明算科设立就算成功,其它方面还是不要节外生枝为宜。
明算科也不一定去户部任官,审计总署、锦衣卫统计司、各衙门财务部门,都是他们的去处。
《大明会典》
凡会试额数。洪武三年、诏礼部会试额取举人百名
○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