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思院副使。自后相继不绝,一传旨姓名至百十人,时谓之传奉官。
(徐恪)恪上疏曰:“大臣进用,宜出廷推,未闻有传奉得者。臣生平不敢由他途进,请赐罢黜。”
给事御史李学曾、吉棠等言:“(张璁)璁、(桂萼)萼曲学阿世,圣世所必诛。以传奉为学士,累圣德不少。”
杨涟参魏忠贤二十四大罪:
祖制,以拟旨专责阁臣。自忠贤擅权,多出传奉,或径自内批,坏祖宗二百余年之政体,大罪一。
《明熹宗实录》泰昌元年十二月:
湖广道御史贾继春、河南道御史安伸、山东道御史田珍言:
孙如游突从内传,大骇听闻,辅弼非传奉之官,台鼎非夤缘之地,乞收回成命,以塞幸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