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小镇我就直扑五金店,正在焊接的亚历克斯听到声音惊讶地起身,满眼不可思议。
“我还以为你没看到信,结果竟然是直接跑过来了?”她打趣,“老琼斯要是知道有人这么期待他回来,估计要高兴坏了。”
“毕竟我可是等了他整整一年!”我找了个位置坐下来,“他现在走到哪了?”
“不清楚,毕竟他要从南边那走过来——就卢平之前住的那个方向。”亚历克斯重新戴上护面,“你也去过,那边的路可不好走,可能要花上几个小时。”
那边山路的厉害我也领教过,第一次走差点给我走报废了,而且看样子老琼斯还是横跨过来要走的步数更多……
都等这么长时间了,也不在乎这几个小时。
本来我想就在这里坐着等老琼斯,结果在亚历克斯好几次让我起来找东西后,她觉得我俩太碍事了。
“你们还是出去吧。”她非常嫌弃地说,“今天酒馆也不开张,别在这里待着。”
我只好和莱姆斯一起在街上乱逛。
坐落在山下的小城镇哪怕在八月温度也不高,走在路上感觉非常舒适。我背着手在街上转悠,莱姆斯则一直走在我旁边。
“这个地方感觉还真不错。”我感叹,“莱姆斯,你觉得这里适合居住吗?”
“不适合长时间居住。”莱姆斯摇头,“去任何地方都要花很长时间,而且买东西也不方便。”
“就像是那种旅游胜地一样?风景优美,但是与世隔绝,外人旅游看着漂亮,住进去就感觉遭老罪了。”仔细想想也确实如此,我还是更喜欢住在热闹的地方,自己在家中安安静静,但是附近设施一应俱全的那种。
“尤其我之前住在树林里,就更是不方便。”他看向远处的森林,“每到假期就恨不得一整个假期不出门,干任何事都很麻烦。”
“不过也算得上是一种锻炼了。”我拍拍他的手臂,“像我在家里除了晚上出去散步以外基本上没什么运动量,要不然也不至于当时去你家只有我一个人累死累活。”
“这种路程大部分人都不适应。”莱姆斯笑着说,“詹姆斯和西里斯是特例,整个霍格沃茨里恐怕也很难找出比他们精力更旺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