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敢相信这家伙几分钟前还自尊心比天高,几分钟后就变成无赖了。巫师的进化历程要比人类快这么多吗?
眼看他已经勾住我的肩膀要亲上来,我一把用手盖住他的嘴把他推开。
“西里斯·布莱克!”
“我已经感受到你对我的喜欢了,不用这么热情的喊我的名字。”
“别靠过——”
信他话的我真是脑子进石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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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还有一个月就要离开,所以西里斯向邓布利多申请再休假一个月,邓布利多很快就批准了,毕竟之前本来也没给西里斯安排什么任务。
回到戈德里克山谷后,西里斯又开始打扫卫生,这段时间他的清洁魔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长起来。尽管我觉得这里已经足够干净,但他觉得还是有必要再来个大扫除。
“你一个人能行吗?”我本来想帮忙,他却不让我插手,于是只能坐在沙发上。
“慢慢来就好,而且之前每半年我就会和哈利打扫一次,也没什么特别脏的地方。”
西里斯挽起袖子,昨天我们回来的很晚,不过现在他看起来十分精神,清晨的阳光从窗外散落,整个屋内采光都极好——这是在布莱克家绝对看不到的景象,在那里不到院子别想见到太阳。
看着西里斯带着东西上楼,反正也没别的事,我在桌上铺开信纸给莱姆斯写信。
「亲爱的莱姆斯:
我还有一个月就要离开这里了」
写完第一句话我觉得不太行,有点开幕雷击太过直接,莱姆斯看完第一句话肯定就要立刻跑回来。我不想让他太伤心,于是换了张纸重新写。
「我要告诉你一个小秘密,猜猜是什么?」
总觉得这种话更适合报道正面消息,他或许会真的在心里猜一些有趣的事情,等看到真相后心情大起大落就太难受了。
再次去掉这行字,我冥思苦想。
「11月我们中将永远少一个人,你猜那个人是谁?」
……为什么我会写出这种东西。
思来想去之下我决定还是采取普通的语气,先感谢了他送的玫瑰花——话说从前莱姆斯也天天给我送这里的玫瑰,摘花时手被划到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