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倾一时
陆炳在嘉靖朝后期权势日隆,成为朝野内外无人不晓的重要人物。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他负责督建北京外城墙,以防备俺答的再次侵犯,提出的六项建议涵盖了基础设施建设、军事防御、劳动力调配、工程预算、纪律奖惩以及医疗保障,充分展示了他在军事防御和行政管理方面的远见卓识。这些措施不仅增强了京师的防御能力,也提高了民众的生活水平,体现了他作为国家重臣的全面考量。
次年,陆炳被选入西苑,与权臣严嵩、朱希忠一同陪侍明世宗进行道教修炼,获赐道号“守一金丹大世仙”,这不仅是对其忠诚与信任的进一步肯定,也使他与皇权的联系更加紧密,权力地位随之更加稳固。
到了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陆炳再次展现出其为民请命的一面,他上书为铺户、甲役等底层民众争取权益,主张减轻劳役负担、改革不公制度,这一举措赢得了民间的广泛赞誉,同时也得到了明世宗的支持,足见其在朝堂上的话语权。不过,同年发生的张巽言事件,显示了陆炳在权力巅峰时的微妙处境,尽管他未能执行逮捕张巽言的命令,但皇帝对其的特殊情感使其免于责罚,这背后反映了陆炳与皇权间复杂而微妙的关系。
随着时间的推移,陆炳的权势继续增长。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明世宗因陆炳的特殊地位,破例允许锦衣卫在恩荣宴上享有更高待遇,这一细节彰显了陆炳在皇帝心中的独特地位。而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陆炳弹劾司礼监宦官李彬一案,不仅体现了他反腐肃贪的决心,也显示了他敢于挑战宫中权势集团的勇气。此案的顺利解决,不仅打击了腐败,也进一步树立了陆炳公正严明的形象。
同年,陆炳着手整顿锦衣卫内部的“三冗”问题,即冗员、冗费、冗事,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优化了组织结构,提升了工作效率,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这一系列改革不仅加强了锦衣卫的战斗力,也提升了其在朝中的声誉。作为回报,明世宗加封陆炳为太保兼少傅,持续掌握锦衣卫大权,这是对其功绩的最高认可。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的大同右卫保卫战,则是陆炳军事才能与决策力的又一展现。面对紧急的战况,他迅速行动,不仅向皇帝报告实情,还亲自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