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年经历
张献忠出生于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九月十八日,在陕西省定边县郝滩乡刘渠村(古称柳树涧堡)。[1] 尽管出身贫寒,张献忠自幼便展现出与众不同的特质。他小时候曾接受过一定的教育,这在当时的边远地区是较为罕见的。据传,他不仅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还具有较强的个人魅力和领导能力。
青年时期的张献忠曾有过一段短暂的从军经历。起初,他在延安府担任捕快,负责维护地方治安。然而,由于某种原因,张献忠被革除了职务。失去稳定工作的张献忠不得不另谋出路,于是他选择加入延绥镇的军队,成为了一名士兵。
在军旅生涯中,张献忠的经历并非一帆风顺。有一次,他因为触犯军纪而面临严厉的惩罚——死刑。在这关键时刻,他的命运出现了转折。当时的主要将领陈洪范对张献忠的外貌感到好奇,认为他相貌不凡,或许将来能有所作为。因此,陈洪范向总兵王威求情,希望可以饶他一命。最终,张献忠被免于死刑,但受到了一百军棍的严惩,并被除名。
二、反明起义
天启末年,陕西全境遭遇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包括干旱和虫害,导致粮食歉收,民生困苦。在这种极端环境下,许多农民无法维持基本生存,被迫走向反抗的道路。陕北地区首先爆发了农民起义,迅速蔓延开来,形成了燎原之势。最初,起义由府谷的王嘉胤和王自用领导,他们在黄龙山建立了根据地。随后,各地响应者纷纷加入,包括宜川的王左挂、安塞的高迎祥、洛川的张存孟等人。其中,李自成也在米脂起义后加入了高迎祥的队伍。
崇祯三年(1630年),张献忠在家乡聚集了十八寨农民组成了一支队伍,响应王嘉胤等人的起义。他自号“八大王”,因其“身长瘦而面微黄,须一尺六寸,僄劲果侠,军中称为‘黄虎’”。起初,张献忠的队伍隶属于王嘉胤和王自用的联盟之下,但由于张献忠的智慧和勇气,他的队伍很快便自成一体,成为当时三十六营中最强大的一支力量。张献忠凭借其卓越的军事才能和领导能力,使得他的部队不断壮大,从最初的几千人发展到几万人。
张献忠带领着这支日益壮大的队伍,开始在陕西、山西、河南、安徽、湖北、四川等地辗转作战。